
《秦皇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12月23日讯(记者 祖迪)今天上午,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了《秦皇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外宣科科长刘海滨:
各位媒体朋友:
上午好!欢迎参加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秦皇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沈胜、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陈艳玲、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卫国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沈胜介绍有关情况。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沈胜:
尊敬的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首先,感谢新闻媒体朋友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大力支持!今年11月26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了《秦皇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该法规已于11月28日在《秦皇岛日报》和秦皇岛人大网站公布,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下面,我对这部法规的立法必要性、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
一、立法的必要性
近年来,餐厨废弃物管理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尤其是个别地方出现用餐厨废弃物提炼地沟油,经非法渠道回流到餐桌的现象,给食品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为有效解决餐厨废弃物安全管理和处置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作出了部署。我市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管理力度逐步加大,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如监管部门职责不清、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不健全、监管手段不完善、有关单位责任不明确等。针对上述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经报市委批准,将《秦皇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拟通过立法的规范和引领,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维护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立法的过程
《秦皇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后,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把关,于2025年4月13日,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在此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通过召开调度会、协调会和开展督导调研等方式,积极推动《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对《条例(草案)》提出了审查意见。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于2025年4月17日和2025年9月24日先后召开第34次会议和第38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期间,为了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认真梳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委托课题组进行咨询论证,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和问卷调查,认真研究上位法规定和国务院及部委文件精神,并参照、借鉴国内多个省市的立法实践,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反复修改论证。2025年10月30日,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秦皇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适用范围和治理原则。为了促进我市城乡一体化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建设,着眼长远,按照省法规、规章的精神,明确《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及其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以及城乡接合部、人口密集的农村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城乡一体的餐厨废弃物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并逐步扩展管理范围。餐厨废弃物的治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单独存放、专业收运、统一处置。鼓励和推进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一体化运营。
(二)关于明确管理责任。餐厨废弃物管理涉及面广,发挥好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统筹作用以及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能至关重要。《条例》明确餐厨废弃物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将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实施地域统筹、设施共享,通过购买服务、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相关设施建设和运营,并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条例》明确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是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的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建设以及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明确了生态环境、市场监督、商务等其他主管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的职责。
(三)关于收运和处置经营主体的确定。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是具有排他性的特殊行业,经营主体的确定应当贯彻公平竞争原则,避免暗箱操作。为了进一步明确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企业确定的条件和程序,《条例》明确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企业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相关规定设定的条件。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企业。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企业应当取得经营服务许可。《条例》同时规定,市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和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取得经营服务许可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企业名单。
(四)关于禁止性行为。针对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方面的难点、堵点,《条例》对有关行为作出了一系列禁止性规范。《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或者其他食品,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餐厨废弃物,不得非法掏捞、交易餐厨废弃物。未取得经营服务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活动。餐厨废弃物产生者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收集、运输企业之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投放或者排入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污水雨水管网等市政公共设施以及渠道、河道、水库、湖泊、海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在运输过程中不得丢弃、遗撒餐厨废弃物,不得将其他物质混入餐厨废弃物,不得擅自处置餐厨废弃物。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不得擅自停业或者歇业,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拆除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场所。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条例》对违法行为在第四章设定了处罚条款。
(五)关于明确主体责任。针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环节中的关键问题,《条例》明确了产生者、收集运输企业、处置企业的主体责任。《条例》规定餐厨废弃物产生者应当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签订书面协议,使用专用收集容器对餐厨废弃物进行单独存放,在经营场所适当位置设置专用收集容器存放点,保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密闭整洁以及周边环境干净卫生。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应当按照环境卫生作业相关标准、规范和协议内容,及时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要确保处置设施运行良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餐厨废弃物,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餐厨废弃物。《条例》同时明确,餐厨废弃物产生者和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应当建立台账,对交付的餐厨废弃物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在联单中予以确认。台账和联单管理应当逐步实现信息化。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下一步,还将加强对《条例》的执法检查并适时开展立法后评估,促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推动《条例》的落地落实。在此,也请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报纸、微信等媒体或媒介,持续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着力提升《条例》的宣传覆盖面、内容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营造学法守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谢谢大家!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外宣科科长刘海滨:
感谢沈胜副主任的介绍。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
1.记者:《秦皇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请问接下来如何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秦皇岛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陈艳玲:
首先感谢新闻媒体朋友们长久以来对我市环卫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餐厨废弃物管理既是影响生态环境的“关键小事”,也是关系食品安全的“民生大事”。《秦皇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市的管理空白,明确了“管什么、谁来管、如何管”的问题,对促进我市环境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为贯彻落实好《条例》,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广泛宣传动员,扎实做好普及。一是充分依靠新闻媒体,把《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和常识向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应知尽知、人人参与、自我约束、相互监督的氛围。二是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中国环卫工人节、爱国卫生月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宣传普及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解读,有效提升《条例》的知晓率和认可度。三是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通过宣传动员、集中培训、专题宣讲、教学研讨等多种形式,帮助大家理解和掌握《条例》的内容和要义,身体力行推动《条例》落地落实。
二、完善推进机制,加强排查整治。一是细化废弃油脂监管措施,健全定额计费与计量收费制度,完善行政许可审批,落实联单台账电子化管理,进一步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二是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对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或发生反弹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梳理,形成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盯紧整改落实。三是推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技术储备和综合演练,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反应速度和处置效果。
三、强化执法监督,严查违法行为。一是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强化全过程监管,对餐厨废弃物运输和处置企业等定期公示,主动征求各方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举报。二是全域性、常态化开展监管和执法,对苗头隐患问题紧追不放、彻底清除,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形成震慑。三是建立健全问题清单销号整改制度,及时梳理分析在收集、运输和处置等各环节产生的违法违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明确目标时限,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处罚效果,防止问题反弹。
四、落实责任体系,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晰思路,因地制宜,扎实有效开展工作。二是厘清部门职责,细化行业义务,规范企业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边依法管理,边跟踪指导,坚持遵章守法办事、求真务实问效,在此基础上及时调整和完善思路方法,以取得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获得最有利的资源和条件,使《条例》的贯彻落实既保障好生活和生态,又服务好经营和发展。
2.记者:请问市司法局,《秦皇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颁布后,将如何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推动《条例》的有效实施?
秦皇岛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卫国: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秦皇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的出台,为我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我们将从三个方面全力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第一,做好立法成果转化和实施保障。在《条例》起草阶段,我们就会同城管执法等部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餐饮企业和市民的意见,还借鉴了外地的先进经验,对餐厨废弃物从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链条都做了规范。《条例》实施后,我们会持续跟踪动态,及时协调解决部门职责衔接、操作流程细化等问题,确保立法成果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
第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条例》精准执行。《条例》涉及城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16个部门的职责。我们将以行政执法监督为抓手,一方面督促各部门整治突出问题,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痛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另一方面,指导相关部门对照《条例》开展业务培训,统一执法标准,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条例》执行精准有力。
第三,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群众知晓和认同是《条例》实施的社会基础,我们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相关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深入解读《条例》内容。在执法过程中,要结合具体案例开展普法,让“一次执法就是一次精准普法”。同时,要引导餐饮企业和市民主动参与,共同营造“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3.记者:广大市民都很关心关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活动中的收费问题,请问我市《条例》对计费机制、收费主体、收费标准以及如何调整等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沈胜:
正如这位记者朋友所说,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活动中的收费问题备受公众关注,也是《条例》制定时所关注的重点。餐厨废弃物的收费机制关系到广大餐饮经营者利益,在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政策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条例》对收费相关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是明确付费主体和计费机制。《条例》规定:根据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定额计费与按量计费相结合的收费机制,对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办法,不得重复收费。
二是明确收费标准和调整机制。《条例》规定: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市财政等主管部门,根据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成本,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制定和调整餐厨废弃物处理费的收费标准。逐步建立定额管理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科学核定餐厨废弃物定额,实行动态调整。
三是明确费用来源和政府责任。《条例》规定:餐厨废弃物处理费应当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适当补贴,并组织制定统筹解决措施。
四是针对废弃食用油脂明确了协商收购方式。《条例》规定:餐厨废弃物产生者单独收集的废弃食用油脂,由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按照废弃食用油脂品质、实际价值和市场行情协商收购。
4.记者:我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如何?餐厨垃圾是经过怎样的无害化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的?
秦皇岛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陈艳玲:
秦皇岛市凯盛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全市的餐厨废弃物处置,位于海港区石山村,占地面积23亩,日处理能力200吨,能够满足我市现有需求,2014年6月投入使用,目前运行正常稳定。
该项目填补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终端设施的空白,也是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基地,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采用“预处理+中温厌氧+资源化利用”总体工艺路线,主要处理餐饮、厨余等有机固废,年处理有机固废可达3万余吨。通过深度资源化,将有机固废转化为工业油脂、污水用碳源等资源化产品,实现废弃食用油脂安全回收利用,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将有机固废转化为安全环保的可再生资源,实现“绿色共赢”。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外宣科科长刘海滨:
感谢到场的各位记者朋友,也再一次向三位发布人致以衷心的感谢。本场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