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皇岛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新闻发布会现场。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12月11日讯(记者 祖迪)12月11日上午,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秦皇岛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外宣科科长刘海滨: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由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秦皇岛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秦皇岛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卫国同志,秦皇岛市气象局副局长赵铭同志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有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卫国同志介绍整体情况。
秦皇岛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卫国:
尊敬的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衷心感谢各位新闻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市政府立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2025年11月13日,市第十五届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秦皇岛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下面,我就《办法》的立法背景、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立法背景
我市作为沿海城市,气候条件复杂,极端天气呈现种类多、频次高、影响广的特点,高温、寒潮、暴雨、大风、冰雹等灾害性天气多发频发。尤其是主汛期,暴雨日数偏多,短时强降水引发的洪涝、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时有发生。
目前,国家已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北省也出台了《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为进一步细化落实上位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办法》通过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职责分工,健全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应急响应联动等工作机制,将有效提升我市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和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起草过程
从今年1月起,市气象局作为起草责任单位,全面启动各项工作。起草过程中,系统开展调研论证,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专门召开立法座谈会、听证论证会,广泛听取基层工作人员、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及法律专家的意见建议,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办法(草案送审稿)》报送审查。
市司法局作为审查单位,在市气象局工作的基础上,又召开专题研讨会,对草案原文进行了12次修改完善。同时,进一步扩大征求意见范围,面向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等37家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同时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政府法律顾问意见,并在政府官网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在此期间,还深入青龙满族自治县开展立法调研,实地听取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和重点单位的意见建议,确保《办法》符合我市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经过多轮修改完善,2025年11月13日,《办法(草案)》经市第十五届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三十四条,涵盖气象灾害防御全链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立法目的与依据、适用范围及定义、工作原则,以及各级政府、部门职责、宣传教育、交流合作、区域协作、自救互救与奖励机制等基础内容,搭建起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框架。
第二章预防,聚焦事前防范,规定了气象灾害风险区域划定、防御规划编制、重点单位管理、应急预案制定、气候可行性论证、人工影响天气、雷电防护、设施保护及风险减量等措施,从源头上提升灾害防御能力。
第三章监测、预报和预警,规范了监测网络建设与管理、监测信息共享机制、预报预警技术研发应用、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及传播渠道建设等内容,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准确传递至社会公众。
第四章应急响应与处置,明确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政府及部门应急处置职责、分灾种应急措施、社会主体应急义务、响应解除程序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内容,构建起高效联动的应急处置体系。
第五章法律责任,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为《办法》的有效实施提供保障。
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办法》的施行日期。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办法》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各项制度落地见效,切实筑牢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安全防线。
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关注与支持。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外宣科科长刘海滨:
感谢王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
1.记者:请问市气象局,《办法》多次提到“分灾种、分区域”细化应急措施,这在全国地方立法中是否具有创新性?能否举例说明它如何解决过去“预警发了但响应滞后”的问题?
秦皇岛市气象局副局长赵铭:
感谢记者朋友的敏锐观察。确实,《办法》在制度设计上体现了较强的精细化治理导向,这在我省乃至全国地市级气象灾害防御规章中具有一定前瞻性。
例如,第二十八条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对暴雨、暴雪、台风、高温等8类主要气象灾害,逐项明确应急管理、交通、住建、农业农村、海事等十余个部门在应急响应期间的具体职责和协作流程。比如暴雨期间,城管要巡查易涝点、公安要设警示标志、水务要调度水库、乡镇要组织撤离——不再是“原则性要求”,而是“任务清单”。
这种“灾种—部门—动作”一一对应的机制,打通了预警与响应之间的“中梗阻”,确保一旦发布红色预警,各部门能同步启动、精准联动,避免过去“等通知”“互相观望”的情况,显著提升应急处置效率。
2.记者:请问市司法局,《办法》有哪些特色亮点内容?
秦皇岛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卫国:
《办法》立足我市沿海、山区、农村并存的地域特点,聚焦气象灾害防御痛点难点,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创新性”三大特色,主要特色亮点如下:
一是精准施策,贴合地域实际。针对不同区域灾害风险特点,分类细化防御措施:农村地区聚焦农业安全,强化高标准农田、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重点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减轻灾害对农业产业的影响;沿海地区针对台风、风暴潮等海洋灾害,在港口、临港工业区、滨海旅游区等涉海区域加密气象观测站点,填补海洋气象监测空白;北部山区围绕矿山、尾矿库安全,从日常巡查、监测建设、避险撤离三方面细化防控措施,筑牢山区防灾底线。
二是细化流程,强化可操作性。突出“预防为主、应急联动”,通过清单化、流程化设计推动制度落地:预防环节,针对12种气象灾害逐一明确专项防御措施,杜绝“一刀切”;应急环节,围绕8种主要灾害逐项划定部门职责与协作流程,将“部门联动”转化为“责任到岗、步骤明确”的操作规范,破解协同难题;同时,将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旅游、交通等专项规划,实现防灾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
三是创新驱动,提升防御效能。一方面引入市场机制,鼓励通过投保转移气象灾害风险,明确气象部门为保险业务提供技术支持,打破传统“政府主导”单一模式;另一方面强化科技赋能,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与气象灾害防御融合应用,提升监测精度、预报准确率和预警实效性,以科技手段提升综合防御能力。
3.记者:请问市气象局,《办法》规定只有气象台站能发布预警信息,但现实中自媒体、社交平台经常转发甚至误传天气信息。政府将如何规范信息发布秩序?是否会建立统一权威的发布渠道供媒体引用?
秦皇岛市气象局副局长赵铭:
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办法》第二十三条重申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法定发布主体——只有市、县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有权向社会统一发布,这是为了防止信息混乱引发社会恐慌或误判。
为支持媒体准确传播,《办法》第二十四条同时构建了权威、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
所有预警信息将通过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12379平台)第一时间推送至广播、电视、报纸、电信运营商及主流网络平台;
我们已联合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建立了全市媒体气象信息通报群,实时向媒体公布最新预报、预警信息,确保报道内容准确、格式规范;
对擅自编造、篡改或传播虚假预警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追责。
我们欢迎并鼓励媒体成为预警信息的“扩音器”,但也呼吁大家以气象台官方发布为准,共同维护气象信息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外宣科科长刘海滨:
感谢到场的各位记者朋友,也再一次向两位发布人致以衷心的感谢。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